《班花偷我情书追校草,我让她婚礼上社死》小说简介
由知名作家“招财来财主”创作,《班花偷我情书追校草,我让她婚礼上社死》的主要角色为【林蔚然沈煜】,属于豪门世家小说,情节紧张刺激,本站无广告干扰,欢迎阅读!本书共计35918字,更新日期为2025-10-18。在本网【i8shu.com】上目前已完结。小说详情介绍:一个高清视频窗口弹了出来。画面中央,是一张被放大了的、字迹清秀的信纸。我的字迹……
《班花偷我情书追校草,我让她婚礼上社死》 第1章 免费试读
第1章
林蔚然穿着那身百万高定的婚纱,站在璀璨如银河的水晶灯下时,她不会知道,
为她精心编织了十年美梦的,是我。而现在,亲手敲碎这场梦的,也是我。
我坐在台下最不起眼的角落,指尖轻轻摩挲着一个微型遥控器。那上面只有一个按键,
一个能将这场世纪婚礼,变成世纪笑话的红色按键。司仪正用他那高亢华丽的腔调,
歌颂着新娘林蔚然,说她是“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国民才女”,
是“纯洁善良如天使的人间精灵”。我差点笑出声。十年前,
给她这一切头衔的“诗书”和“灵气”,出自我手。那封让她一战成名,
俘获校草沈煜的情书,每一个字,都是我蘸着十七岁的孤勇和痴狂,写给沈煜的。
那是我献给神明的诗。却被她偷走,给自己加冕成了“女神”。十年了,这根刺,
从我的心脏里,一路长出来,盘根错节,开出了淬毒的花。我一直在等,
等一个最盛大的舞台,等她站到最高、最耀眼的地方。因为,只有这样,摔下来的时候,
才会尸骨无存。大屏幕上,开始播放他们从小到大的甜蜜合集。青涩的校服,浪漫的烛光,
异国他乡的拥抱……每一帧,都像淬了火的钢针,扎进我的眼睛。那本该是我的人生。沈煜,
那个我爱了整整一个青春的男人,此刻正满眼爱意地看着他身边的小偷。他不知道,
他爱上的,自始至终,都只是一个由我的文字构建出来的虚假灵魂。他亲吻的,
是一个窃取了我爱意、才情、乃至人生的……冒牌货。“现在,让我们听听新娘爱的誓言!
”司仪的声音将我的思绪拉回。林蔚然接过话筒,眼含热泪,
声音是我熟悉的、那种精心演练过的、带着一丝丝颤抖的楚楚可怜。“阿煜,你知道吗?
十年前的那个下午,当我鼓起所有勇气,将那封信塞进你书包的时候,我从未想过,
它会成为我们童话的开始……”就是现在。我按下了那个红色的按钮。大屏幕上,
那张沈煜亲吻林蔚然额头的巨幅照片,闪烁了一下,瞬间被一片刺眼的雪花屏取代。
全场哗然。林蔚然脸上的表情,在那一刻,凝固了。紧接着,雪花屏消失,
一个高清视频窗口弹了出来。画面中央,是一张被放大了的、字迹清秀的信纸。我的字迹。
一个冰冷的、不带任何感情的、属于我的画外音,通过音响,响彻整个婚礼大厅:“林蔚然,
你还记得这封信吗?在你用它来编织你爱情童话的第一个字时,你就该想到,会有今天。
”2时间倒回十年前,那个闷热的夏天。空气里都是香樟树和汗水的味道,暗恋的情愫,
也像藤蔓一样,疯长得密不透风。我的整个世界,都围绕着一个叫沈煜的男生。
他穿白衬衫的样子,比七月正午的阳光还要晃眼。他解数学题时微微蹙起的眉头,
能让我的心跳漏掉半拍。我叫江落,一个扔进人群里就找不到的普通女孩。而沈煜,
是天之骄子,是所有女生青春里的梦。我不敢靠近他,只能用我唯一擅长的方式——写字,
来构建一个只有我们两人的世界。我在无数个深夜,将那些无法宣之于口的爱恋,写成诗,
写成散文,投进校刊的匿名信箱。我写春日球场上他跃起的弧度,
写夏夜路灯下他被拉长的影子,写秋日梧桐叶落在他肩头,写冬***呼出的白气。我的文字,
是我的眼睛,替我描摹他的一切。很快,校刊的“无名氏”专栏火了。所有人都好奇,
这个文笔细腻、感情充沛的作者到底是谁。沈煜也注意到了。有一次,
我亲耳听见他和朋友讨论,说很欣赏那个“无名氏”,觉得作者是一个“灵魂很有趣”的人。
“灵魂很有趣”。这五个字,像一颗投入我死水般青春里的石子,激起了滔天巨浪。我决定,
要勇敢一次。我花了一个星期,写了一封长达五千字的情书。那不是一封简单的情书,
那是我整个灵魂的剖白。我把我所有的观察、所有的幻想、所有对他未来的期许,
都写了进去。我相信,只要他看到,他一定会认出我,
认出那个一直用文字陪伴他的“无名氏”。我没有署名。因为我觉得,我的灵魂,
就是我最好的署名。在一个放学后的黄昏,我紧张得手心全是汗,悄悄地,将那封信,
塞进了他放在课桌里的书包。做完这一切,我像一个完成了伟大壮举的英雄,
又像一个即将奔赴刑场的囚徒,心脏几乎要从胸腔里跳出来。第二天,整个学校都炸了。
沈煜公开表示,他收到了一封“改变了他对爱情所有看法”的匿名情-书。
他被信里的文字深深打动,他要知道,写这封信的女孩,到底是谁。我的心,提到了嗓子眼。
期待、紧张、恐惧,种种情绪交织在一起,让我几乎无法呼吸。
就在全校女生都在疯狂猜测的时候,林蔚然,我们班的班花,
那个永远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色连衣裙、永远笑得温柔得体的林蔚然,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,
红着脸,走到了沈煜的面前。她咬着嘴唇,用一种既羞涩又勇敢的语气,
轻声说:“那封信……是我写的。”时间,在那一刻静止了。我眼睁睁地看着沈煜脸上,
露出那种我梦寐以求的、惊喜又不敢置信的表情。他看着林蔚然,
像是看着一个失而复得的宝藏。“原来……是你。”而林蔚然,只是羞涩地低下了头,
默认了这一切。我坐在教室的角落里,感觉全身的血液,在那一瞬间,都被抽干了。
世界在我眼前褪去了所有颜色,只剩下黑白。我看到林蔚然,在接受沈煜的告白时,悄悄地,
朝我的方向,投来了一瞥。那一眼里,没有丝毫的愧疚。只有胜利者的、不动声色的炫耀。
那一刻我才明白,我的灵魂,我那份纯粹到不含一丝杂质的爱,就这么轻易地,被她偷走,
穿在了自己身上。她成了沈煜身边那个“有趣”的灵魂。而我,
成了一个被掏空了内脏的、沉默的躯壳。3那天晚上,我没有回家。我一个人,
坐在学校操场的看台上,从黄昏,坐到深夜。我没有哭,一滴眼泪都流不出来。极致的痛苦,
不是嚎啕大哭,而是失声。我的脑子里,反复回放着林蔚然那炫耀的一瞥,
和沈煜那如获至宝的眼神。像两把钝刀,一遍一遍,切割着我的神经。我怎么也想不明白,
她是怎么做到的?她怎么敢?直到午夜,校园里寂静无声,我才拖着麻木的身体,
像游魂一样走**室。我想把那封情书的草稿,我写了无数遍、修改了无数遍的草稿,
找出来,烧掉。那是我耻辱的证明。当我打开自己那个破旧的文具盒时,我愣住了。
里面是空的。我所有写满了草稿的笔记本,都不翼而飛了。我清晰地记得,昨天放学时,
它们都还在。一个可怕的念头,如同毒蛇,瞬间钻进了我的脑海。林蔚然的座位,
就在我的后面。我们用的是那种老式的、书桌下面是相通的课桌。是她。
是她偷走了我的草稿。所以,她才能在沈煜问起信中细节时,对答如流。所以,
她才能那么理直气壮,那么心安理得。原来,这不是一场临时的见色起意。
这是一场处心积虑的、完美的盗窃。她不仅偷了我的成品,连我的创作过程,我的思想,
我的灵魂,都一并偷走了。想明白这一切的瞬间,一股冰冷到极致的寒意,从我的尾椎骨,
一路窜上天灵盖。我不再感到痛苦,也不再感到绝望。取而代हाथ的,
是一种前所未有的、如同死水般的平静。哀莫大于心死。
我的那颗为了沈煜而跳动的***,在这一刻,彻底死了。我没有去找她对质。我知道,
没用的。没有人会相信我这个平平无奇的江落,会是那个才华横溢的“无名氏”。
他们只会觉得,我是因为嫉妒班花,而得了妄想症。我也没有去告诉沈煜真相。
因为我更知道,就算他相信了,又能怎样?他会为了一个虚无的“灵魂”,
而放弃一个现实中美丽动人的女朋友吗?不会的。那只会让我,和他,和林蔚然,
三个人一起,沦为全校的笑柄。我不能这么做。我要的,不是一场难堪的对质,
也不是一个廉价的同情。我要她,把我被偷走的人生,连本带利地,还回来。我要她,
在最幸福、最荣耀的时刻,亲口承认,自己是一个**的、可悲的小偷。从那天起,我变了。
我不再写任何东西。我把所有的精力,都投入到了学习中。我开始默默地观察林蔚然,
像一个最耐心的猎手,观察着自己的猎物。我观察她的每一个表情,分析她的每一句话,
记录她的每一个谎言。我知道,这将是一场漫长的、孤独的战争。我的对手,
是一个天生的演员。而我,要做那个,为她亲手拉下谢幕大幕的,送葬人。
**4</strong>复仇的第一课,是学会伪装。我必须装作什么都不知道,
什么都不在乎。我甚至要学会,笑着为他们鼓掌。第二天,当林蔚然和沈煜手牵着手,
出现在教室门口时,全班都沸腾了。他们成了校园里最耀眼的一对金童玉女。
阳光照在他们身上,美好得像一幅画。所有人都围上去祝福他们。我也站了起来,
走到他们面前。林蔚然看到我,眼神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。
我却对她露出了一个无比真诚的微笑,说:“蔚然,恭喜你。你们真般配。”我的坦然,
让她瞬间放松了警惕。她可能以为,我就是一个懦弱的、可以任她欺负的软柿子。
她握住我的手,笑得一脸甜蜜:“谢谢你,江落。以后我们还是好朋友,对吗?”“当然。
”我笑着回答,内心却冷如冰窖。朋友?不。从你偷走我灵魂的那一刻起,我们就是敌人。
不死不休的敌人。从那天起,我成了林蔚然身边最不起眼的“闺蜜”。我帮她打水,
帮她记笔记,听她倾诉和沈煜恋爱的甜蜜烦恼。她对我,也越来越没有防备。她会在我面前,
抱怨沈煜有时候太“文艺青年”,总喜欢跟她讨论一些她根本看不懂的书和电影。“落落,
你说沈煜是不是很奇怪?他昨天居然问我,怎么看陀思妥耶夫斯基。天啊,那是什么东西?
”她一边涂着指甲油,一边对我吐槽。我低着头,帮她整理着笔记,轻声说:“可能是因为,
你之前在信里,提到过《罪与罚》吧。”那是我在情书里,
写下的句子——“我愿做你思想的拉斯柯尔尼科夫,在理性的深渊里,
为你совершатьпреступления。
”(俄语:совершатьпреступления,
意为犯罪)林蔚然的动作顿了一下,随即像想起了什么,恍然大悟道:“哦,对对对,
你看我这记性。”我没有戳穿她。我只是默默地,将这段对话,
记在了心里一个专门为她准备的记事本上。这是我收集到的,第一份证据。林蔚然的伪装,
远不止于此。她不仅要扮演一个“才女”,还要扮演一个“善解人意”的女神。有一次,
班里一个女生因为家境贫困,交不起补课费,在教室里偷偷哭。林蔚然立刻走过去,
温柔地安慰她,并且当着全班同学的面,从自己的钱包里,拿出五百块钱,塞给她,
说:“别担心,我来帮你。”那个女生感动得热泪盈眶,全班同学也向她投去了敬佩的目光。
沈煜看着她的眼神,更是充满了欣赏和爱意。多美的一幅画面。然而,放学后,
我却在学校后面的小巷里,看到林蔚然堵住了那个贫困的女生。她脸上的温柔荡然无存,
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鄙夷和不耐烦。“钱还我。”她冷冷地伸出手。那个女生愣住了,
小声说:“蔚然,你不是说……”“我说什么你就信什么?你还真以为我是活菩萨?
”林蔚然嗤笑一声,“今天在全班面前给你面子,是让你配合我演戏。现在戏演完了,钱,
当然要还回来。我可没有兴趣,真的去资助一个穷鬼。”那个女生被她羞辱得满脸通红,
颤抖着,从口袋里掏出那五百块钱,还给了她。林蔚然拿到钱,满意地转身离开。而我,
就站在不远处的拐角,用我新买的、带录音功能的MP3,将这一切,清晰地,记录了下来。
这是第二份证据。我看着林蔚然离去的背影,第一次,发自内心地笑了。林蔚然,
你真是一个优秀的演员。而我,会成为你最忠实的观众。直到,你谢幕的那一天。
5林蔚然的“女神”之路,越走越顺。她靠着那封情书建立起的“才女”人设,
开始频繁地在各种校园文学竞赛中“崭露头角”。学校举办了一场“青春”主题的征文比赛,
一等奖的奖金很丰厚,还能在全市的青年报上发表。所有人都知道,这个奖,非林蔚然莫属。
截稿的前一天晚上,林蔚然找到了我,一脸的苦恼。“落落,你帮帮我吧,
我最近和沈煜闹别扭,一点灵感都没有,一个字都写不出来。”她可怜兮兮地拉着我的手,
“你文笔那么好,你帮我写一篇,好不好?就当是我们共同的作品。
”我看着她那张写满了“理所当然”的脸,内心毫无波澜。我知道,她不是没有灵感,
她是从始至终,就没有那个能力。她之前所有获奖的文章,都是东拼西凑,改头换面抄来的。
这一次,她大概是找不到合适的“素材”了。“好啊。”我平静地答应了。
我当然不会真的帮她写。但是,我知道哪里有她想要的“猎物”。
我状似无意地对她说:“我最近在看一个很小众的国外作家的博客,他写的东西很有感觉,
或许能给你一些灵感。”我将那个博客的地址,写给了她。那是一个非常有才华,
但在国内几乎无人知晓的年轻华裔作家的博客。他的文字,敏感、细腻,
充满了对青春的迷惘和思考,非常符合这次征文的主题。更重要的是,他的博客,
是用繁体中文写的,而且没有被任何国内的平台转载过。林蔚然如获至宝。两天后,
征文比赛的结果公布。林蔚然的《迷航的十七岁》,毫无悬念地,获得了一等奖。那篇文章,
写得确实“好”。字里行间,充满了不属于她这个年纪的、忧郁而深刻的洞察力。
沈煜看得眼眶都红了,他紧紧地抱着林蔚然,激动地说:“蔚然,你真是个天才。
我为你骄傲。”林蔚然靠在他怀里,笑得一脸娇羞,嘴上却谦虚地说:“都是你的爱,
给了我灵感。”而我,在台下,看着她那篇所谓的“原创”——一篇几乎是逐字逐句,
从那个华裔作家的博客里翻译过来的“赃物”,默默地,将原文和她的“大作”,都截了图。
我还特意给那位远在国外的作家,发了一封邮件。邮件里,
我附上了林蔚然的“获奖作品”和原文的对比。我没有说太多,只是以一个读者的身份,
向他“请教”,这两篇文章为何如此“惊人地相似”。做完这一切,
我将所有的截图、链接、邮件记录,都存进了一个加密的文件夹。文件夹的名字,
叫作“审判日”。林蔚然,你喜欢偷东西,是吗?没关系,你偷吧。你偷得越多,欠我的债,
就越多。总有一天,我会让你,连本带息,加倍偿还。6谎言就像滚雪球,越滚越大。
而林蔚然,显然是滚雪球的高手。她在校园里的名气越来越大,
甚至开始有校外的媒体来采访她,将她塑造成一个“美女学霸”的典范。
她很享受这种被聚光灯包围的感觉,也越来越沉浸在自己编织的美梦里。但谎言,
终究是谎言。它总会在不经意间,露出破绽。高三那年,
学校争取到了一个去国外名校交流学习的宝贵名额。所有人都认为,这个名额,
会落在成绩和才华都“出类拔萃”的林蔚然头上。选拔需要经过一轮全英文的面试。
面试前一天,林蔚然又来找我了。这一次,她脸上的焦虑,不再是伪装。“落落,
我的口语……不太好。”她紧张得手心都在出汗,“明天面试万一搞砸了,
沈煜会对我失望的。”我心里冷笑。何止是不太好。林蔚然的英语成绩,一直是她的硬伤。
她所有的高分,都是靠考试前死记硬背,以及考试时“借鉴”前后左右的同学得来的。
而口语,是无法作弊的。“别担心,”我安抚她,同时递给她一个微型的蓝牙耳机,
“你把这个戴上。明天面试的时候,我会在考场外的洗手间里,通过电话,把答案告诉你。
”林蔚然的眼睛瞬间亮了。她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,紧紧地握住我的手:“落落,
你真是我的好姐妹!你放心,等我拿下这个名额,我一定不会忘了你的!”我笑了笑,
没说话。第二天,面试现场。林蔚然穿着一身优雅的套装,自信满满地走进了考场。而我,
则坐在考场外的洗手间里,通过一部微型电话,清晰地听着考场内的一切。
favoritebookandwhy?”(你能谈谈你最喜欢的书以及原因吗?
)我立刻通过耳机,将我早就准备好的一段、关于《百年孤独》的精彩评述,告诉了林蔚然。
林蔚然流利地“背诵”了出来,赢得了面试官赞许的点头。接下来的几个问题,
她都通过这种方式,完美地“回答”了出来。就在面试即将结束,
所有人都以为她胜券在握时,其中一个外籍面试官,突然笑着,用一种很随意的语气,
问了一个问题。一个我没有准备的问题。
HaveyoueverlivedintheUK?”(你的英语很棒,
似乎有点英国口音。你曾在英国生活过吗?)考场内,一片寂静。我能清晰地听到,
林蔚然在那一头,瞬间变得急促的呼吸声。她慌了。因为这个问题,超出了我们的“剧本”。
我没有说话。我就是要看看,脱离了我的“提词”,她这个天生的演员,要如何演下去。
沉默,尴尬的沉默,持续了十几秒。最终,林蔚然从牙缝里,挤出了一个单词。
一个让所有面试官都目瞪口呆的单词。她说:“Yes.”(是的。)紧接着,
她开始用她那蹩脚的、漏洞百出的“中式英语”,编造一段自己从小在伦敦长大的“经历”。
我坐在洗手间里,静静地听着。我能想象到,考场内,那些面试官脸上,那种从欣赏,
到困惑,再到鄙夷的表情变化。我也能想象到,林蔚...然在意识到自己说错话后,
那种想要弥补,却越描越黑的绝望。那一刻,我听到了。
我听到了她那座用谎言堆砌的、华丽的城堡,第一次,发出了一声清脆的、开裂的声音。
当然,我把这一切,也都录了下来。放学后,林蔚然没有像往常一样等沈煜。她一个人,
把自己锁在教室里,哭了很久。我没有去安慰她。我只是走到她身边,轻轻地,
放下一包纸巾。然后,转身离开。看着一个你恨之入骨的人,在你面前,
因为她自己的愚蠢而痛苦挣扎。这种感觉,真的,很不错。
7交流名额最终给了一个成绩同样优秀,但口语更真实的男生。林蔚然大病了一场。
这对她来说,是第一次重大的失败。她精心维持的“完美女神”形象,第一次出现了裂痕。
校园里开始有了一些风言风语,说她其实是“花瓶”,是“考试型学霸”。
沈煜自然也听到了这些。他没有说什么,但他看着林蔚然的眼神里,第一次,
出现了一丝我从未见过的、复杂的情绪。那不是怀疑,更像是一种……困惑。是的,困惑。
他一定也感觉到了。他爱上的那个灵魂,那个在文字里,
可以与他对宇宙、对哲学、对文学高谈阔论的灵魂,在现实中,
却显得如此的……浅薄和脆弱。林蔚然病好后,为了挽回自己的形象,
也为了重新赢得沈煜百分之百的信任,她做了一件更大胆的事。她找到我,交给我一份手稿。
“落落,这是我最近写的一部短篇小说,我想投给《萌芽》杂志。你帮我润色一下,好不好?
”我接过那份手稿,粗略地看了一眼。***不通。
那是一个充满了无病**和陈词滥调的、典型的“为赋新词强说愁”的校园爱情故事。
但我没有说破。我只是点了点头,说:“好。”我花了三天时间,
将她那篇烂到骨子里的“小说”,进行了一次脱胎换骨的“手术”。
我保留了她愚蠢的故事内核,但用我的笔触,重塑了它的血肉。我注入了细腻的心理描写,
构建了精巧的叙事结构,用大量的隐喻和象征,拔高了整个故事的立意。简单来说,
我把一堆垃圾,点化成了一块看起来像金子的东西。我将修改后的稿子,还给了林蔚然。
她看得两眼放光,激动地抱着我,说:“落落,你真是我的救星!太完美了!
网友躲猫猫点评:很久没看过这么好看的都市生活小说了,故事里的在作者的笔下鲜活了起来,看着看着就把自己代入到故事里,的《班花偷我情书追校草,我让她婚礼上社死》强推!
网友滥情空心点评:在看完《班花偷我情书追校草,我让她婚礼上社死》文章后,我不敢轻易回复,我担心我庸俗不堪的语言会玷污了这世间少有的文章。但我还是回复了,因为我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文章后面留下自己的足迹,那将会成为我一生的遗憾。请原谅我的自私!